安徽网、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发改委官网消息,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》,在安徽、福建等10个省份各选取5个县作为试点县。试点工作本着先行先试、稳步推进,改革创新、提升效益,压实责任、形成合力的原则,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重点,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核心,创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,拓宽资金筹集渠道,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,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,增强自我发展能力,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,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。
《方案》明确要求重点推进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、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、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、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。目前,我省已组织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申报工作,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。


